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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国商贸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0-09-18 来源:华商龙岗律师

2020年9月16日下午,佛山市南国商贸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南国商贸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召开

南国商贸公司成立于1980年,是一家经营星级宾馆、会议中心服务、办公服务等的综合型公司。2013年,南国公司竞得佛山市禅城区祖庙商圈4000余平方米商服用地用于酒店改扩建工程,规划建筑面积40000平米。由于资金链断裂,被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华商所为该案破产管理人,我所主任陈东律师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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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商贸公司破产清算案为广东省一级破产案件,案情较为复杂,共有 23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共申报债权 ,申报的债权总额约为人民币 19亿 元。华商所迅速组建了10余名管理人工作团队,制定管理人内部工作制度,认真听取法院指导意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及时深入南国商贸公司一线,接管债务人财产及账册等重要文件。管理人通过连续奋战,高效推进债权申报、审查和资产核查,并精心准备本次会议资料,为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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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有21家债权人出席,会议审议并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 》等多项事项。下一步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忠实的履行管理人职责,推进该公司资产审计和评估、重整识别等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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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华商破产委
编辑|周蓉芳
审核|HL论法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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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龙岗律师,破产管理人,破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