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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律师参加中世律所联盟“2015律师与法治企业建设论坛”

发布日期:2015-10-23 来源:华商龙岗律师

    10月17日,“2015律师与法治企业建设论坛”在济南山东大厦隆重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中国律师杂志社、法人杂志、中世律所联盟主办,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省法学会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山东省企业家俱乐部协办,中世律所联盟•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承办。市律师协会会长、华商所首席合伙人高树、合伙人郭鹏律师出席此次论坛。

    本次论坛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大中型国企和民企的法务负责人及联盟成员所代表400余人,论坛旨在探讨和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治企业建设,提升律师在法治企业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律师与公司法务优势互补、融合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及深化改革服务。
    论坛上开幕式上,高树会长与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大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家君、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利军、福建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孙卫星、中世联盟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与论坛东道主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广仁和管委会主任宫立新共同为合并后的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揭牌。
    高树会长还主持了“社会律师与公司法务合作发展”圆桌论坛,他指出,律师与公司法务存在三种关系,第一种是相生同进、荣损与共的职业共同体关系;第二种是相互协调、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正面互利关系;第三种是相互排斥、相互贬损的负向关系。他提出,要提倡建立第一种关系,推动第二种关系,消除第三种关系。合伙人郭鹏律师作为圆桌论坛的发言嘉宾,与其他与会嘉宾共同探讨“社会律师与公司法务合作发展”主题,就企业法务工作者与社会律师在企业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疑难问题,以及如何协同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论坛为法治企业、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为社会律师和公司法务携手打造了法律服务新模式,开创了法治企业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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